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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认真制定《“先锋号”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打造“先锋号”党建品牌,形成“112”(建强一个堡垒,建优一支队伍,实施党员先锋、“四好党员”培育选树两项工程)党建工作法,调动党员冲锋在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党建和业务双提升。

建强一个堡垒

建优一支队伍

实施两项工程
在党员先锋行工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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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围绕急难愁盼疏堵点。立足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制定《小额金融债权诉前化解处置机制(试行)》,在辖区探索适用“预查”三步法,有效压降小额金融纠纷多发高发态势;制定《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工作指引(试行)》,通过诉前保全与“预查证明”相结合、活用诉讼保全推动先行调解等具体措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执源治理;强化配套管理及宣传发动,有效促进节能降耗,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立足繁简分流,强化质效监管,案件审理期限大幅缩短;立足普法宣传,“线上+线下”扩面增效,法治思维“声入人心”。
在“四好党员”培育选树工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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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示范带动促提升。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带头倡导文明。通过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年度先进工作者等分享先进事迹、讲成长故事、上主题党课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带动身边人,支部干警的作风能力明显提升。
第四党支部通过“112”党建工作法,始终以争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队伍为目标,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州法院系统相关工作上走在前列,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近年来,该支部1名党员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名党员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11名党员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表扬,20多名党员获得州级以上表彰表扬。1名党员当选为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支部所属立案一庭获2020-2024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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