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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幸好有法院主持公道,帮我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心里终于踏实了!”2025年12月,贵州省荔波县某村组微信群里,村民周某一发了一条感谢消息,字里行间满是释然与感激。
这句朴实的话语背后,是一起持续一年多的人格权纠纷案,更折射出新时代基层法院干警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寻找平衡的智慧与温度。
事情源于2024年5月的一场微信群争执。同村邻居周某一与周某二因道路拓宽问题产生分歧,情绪失控下,周某二在百人群聊中使用污言秽语公开辱骂周某一,致其名誉受损。2025年4月,荔波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某二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抚慰金,并在原群内发布道歉信。二审维持原判后,周某二却迟迟未履行——不是拒不认错,而是“拉不下长辈的脸面”。
“他也是我小辈,让我在全村人面前低头认错,实在难为情……”面对执行法官,周某二既愧疚又固执。一边是胜诉权益亟待兑现,一边是熟人社会中的“面子”困局,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机械强制?罚款拘留?执行干警没有选择简单施压。他们深知,在乡土中国,一纸判决若只讲“法”不讲“情”,可能赢了官司、输了人心。于是,一个创新方案悄然酝酿:由法院代为发布公告,替代被执行人履行道歉义务。
这一做法并非“法外开恩”,而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特定行为义务时,法院可委托他人完成,费用由其承担。公告内容经法院审核,加盖公章,明确标注案号与判决要旨,法律效力丝毫不减。
2025年12月,一场“线上+线下”同步的公告行动展开。执行干警以法院名义进入原微信群,郑重发布《道歉公告》,并留言:“公告期三天,请群主勿删。我是荔波法院执行法官,只为兑现胜诉权益,公告期满即退群。”群内村民纷纷回应:“理解!支持!”与此同时,村公告栏也贴上了同样内容的纸质公告,确保乡邻周知。
“法院发的公告,大家认!我的清白回来了!”周某一的感慨,道出了司法公信力的真正分量。而周某二也在事后坦言:“法官没让我难堪,却让我明白了责任。”
这起“小案”的圆满化解,正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执行法官和同事们没有止步于“执结”,而是追求“事了人和”;执行局局长莫秀庄说得真切:“我们既是胜诉权益的‘办事员’,更是社会矛盾的‘调和剂’。”
一纸公告,看似轻巧,实则承载着法治的刚性与司法的柔情。它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尊严、修复关系、促进和谐的温暖力量。在广袤的基层大地,正是无数这样的“小案”办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烟火人间落地生根。
平凡岗位上的坚守,细微之处的用心,汇聚成推动社会进步的涓涓细流。这份由法院代发的“道歉信”,不仅修复了一个村民的名誉,更擦亮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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