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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黔南州人民政府同意,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加快推进旅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黔南州加快推进旅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居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黔南州自然生态优良、民族文化浓郁、气候舒适宜人、区位交通便捷的比较优势,推动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宜游宜居、主客共享、近悦远来的旅居生活环境,成为全州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打响“旅居到贵州,生活更多彩”全省统一品牌,培塑“旅居到贵州,幸福在黔南”区域品牌形象,为贵州旅居产业发展作出黔南贡献,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到2027年,奋力推动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全面梳理旅居产业支撑和产业体系,全州培育打造县域旅居目的地1个,旅居集群2个,旅居村寨8个,旅居民宿7个,累计谋划落地2个旅居地产项目。
(二)中期目标。到2028年,进一步夯实旅居产业基础,以龙里、荔波、罗甸、都匀为重点的县(市)取得阶段性突破,为全州推进旅居产业提供经验支撑,其他县(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差异化发展,全州累计培育打造县域旅居目的地4个,旅居集群6个,旅居村寨14个,旅居民宿28个,谋划落地5个旅居地产项目。
(三)长期目标。到2030年,初步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服务优质、运营规范、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具有黔南特色的“3+1+8”旅居产业发展模式。全州累计培育打造县域旅居目的地5个,旅居集群8个,旅居村寨46个,旅居民宿45个,谋划落地8个旅居地产项目,力争纳入省级旅居地产项目10个以上,省外人群在黔南州购房比率逐步提升。通过聚焦打造旅居产业,把短期游客流量转化为生活流量、消费增量和产业动能,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社会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优先盘活存量。重点盘活闲置存量资源,优先盘活存量商品房、闲置房屋、老旧建筑及低效用地,严控增量、集约发展,杜绝盲目上新项目。
(二)坚持规划引领。紧扣国土空间规划精准布局,遵循先摸底、后谋划,先盘活、后新建,量力而行、依法建设,实现空间集约利用、要素高效配置。
(三)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以可持续运营、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推动旅居产业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
(四)坚持错位发展。聚焦重点县引领、节点城市支撑、特色县(市)互补,走差异化、错位化发展路径,构建全域协同的旅居产业格局。
(五)坚持规范安全。严守土地、规划、建设、消防、安全底线,简化审批、优化服务,确保旅居改造项目与运营活动合规安全、服务便捷。
三、空间布局与功能定位
坚持以市场化发展和游客需求为导向,依托黔南资源优势,聚焦康养度假、舒适居住、便捷出行、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核心业态,以荔波、龙里、罗甸3个重点县为引领,以都匀市为“贵南阳光旅居带”重要节点城市,重点打造“荔波净肺、龙里避暑、罗甸暖冬、都匀养心”四大示范板块,建设一批高品质示范项目,突显产品功能与价值,以点带面推动全域发展。以独山、福泉、贵定、平塘、惠水、长顺、三都、瓮安等8个县(市)为特色支撑,着力构建具有黔南特色的“3+1+8”旅居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以都匀为枢纽,北-中-西南-东南错位发展、各显特色、优势互补、全域联动的旅居产业体系。建立“州级统筹、县域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实现“一年夯基固本、三年提质增效、五年培树品牌”目标。
(一)3个重点引领县
荔波县:以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高负氧离子康养环境、特色民族文化为核心优势,打造贵南阳光旅居带核心节点、省内知名旅居目的地,发展景区度假、生态康养、民族文化、乡村旅居、城市旅居、体育运动六大产品体系,形成全季全时、特色鲜明的旅居产业体系。
龙里县:依托贵阳半小时经济圈交通区位,集温泉、森林、草原、大桥及户外运动等核心资源优势,锚定“建设一流旅居城市、打造避暑康养旅居新地标”目标,打造城市旅居、乡村旅居、康养旅居三大板块先行样板,打响“爽居贵州·爽在龙里”品牌。
罗甸县:立足暖冬气候、大水面、长寿之乡资源条件优势,打造贵南阳光旅居带标杆性康养旅居胜地,着力发展避寒康养、滨湖度假、乡村旅居、水上运动四大旅居产品,持续擦亮“阳光罗甸·康养湖城”“贵州小三亚”品牌。
(二)1个节点城市
都匀市:依托生态、气候、区位、文化等综合优势,以“贵南阳光旅居带重要节点城市”和“贵州南部休闲康养示范区”为目标,打造以城市旅居为主、乡村旅居为辅、文体旅赋能的旅居产品体系,推动房地产结构转型、乡村旅游品质优化提升,打响“生态宜居地、绿博康养城”品牌,发挥节点城市引领作用。
(三)8个特色支撑县(市)
独山、福泉、贵定、平塘、惠水、长顺、三都、瓮安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与产业基础,因地制宜、错位发展、突出特色、多点发力,构建各具特色的旅居产业发展格局。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
1.注重规划引领。充分运用《黔南州贵南高铁沿线休闲康养旅游度假带规划》等规划成果,积极融入省“十五五”旅居康养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和重点项目。支持荔波、龙里、罗甸、都匀打造清凉避暑旅居带和贵南阳光旅居带;支持各县(市)依托温泉、中医药、森林资源打造康养疗愈旅居带,形成“以点带面、多极发力、带状辐射”的发展格局。各县(市)要注重对各类规划成果的运用和拓展,进一步丰富旅居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政府)
2.打响旅居品牌。围绕“小天马”旅游品牌资源,打造“旅居到贵州,幸福在黔南”区域品牌,聚焦黔南旅居IP开展全媒体精准化、分众化传播,深化广黔协作,拓展广西、成渝及周边客源市场。州、县协同,全域联动,共同开展精品旅游线路与旅居产品宣传营销。组织房企、文旅企业开展旅居产品推介,提升黔南旅居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政府)
(二)丰富旅居业态,提升产品供给
3.发展城市旅居。支持房企拓展旅居运营业务,鼓励将存量商品房、闲置住房改造为旅居用房,推动传统地产向“开发+服务+运营”转型。用好全省“5+3”工作机制,保障旅居项目用地,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做好旅居地产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政府)
4.壮大乡村旅居。强化村庄风貌管控,支持农村闲置房改造升级,以“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推动乡村民宿、旅馆、酒店迭代升级。以龙里、独山等为试点,打造“整村运营”旅居村寨,推广“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政府)
5.丰富特色旅居产品。聚焦避暑、康养核心方向,发展候鸟式养老、休闲度假、研学体验、山地户外运动、探险猎奇、中医药康养等业态。支持4A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完善业态,助力福泉、独山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持续培育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夯实乡村田园旅居基础;打造都匀毛尖茶文化研学基地,推进荔波瑶药康养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康养+医疗”“康养+研学”“康养+田园”等复合型业态;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提升旅居环境质量;推进景点气象站点建设,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按照“3+1+8”旅居产业发展模式,深化县域优势互补、抱团发展,突出龙里、罗甸“强强联合”,实现“避暑+暖冬”客源互送。(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林业局,各县〔市〕政府)
6.完善医养结合旅居服务。推进“1+9+N”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康复疗养、中医养生业态。支持职工疗休养基地植入康养旅居业态,抓好职工疗休养基地康养护理等技能竞赛与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总工会、州医保局,各县〔市〕政府)
(三)延伸旅居链条,促进产业融合
7.推动住宿业转型升级。规范开发旅居公寓、主题酒店、旅居驻地等旅居空间,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文化主题酒店。组织住宿企业参与促消费活动,助力住宿企业发展壮大。2026年力争新增四星级旅游饭店2家以上、等级民宿10个以上、新入库住宿企业12家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政府)
8.构建多元化旅居餐饮体系。培育一批黔南“名菜、名小吃”,支持县(市)申创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推出精品咖啡、精酿啤酒、茶饮等业态,丰富夜间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政府)
9.开发特色文旅产品。围绕“绣、染、陶、银、服”及马尾绣、牙舟陶、枫香染等非遗资源,鼓励打造推出系列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大力推广“黔小南”“荔小七”“天小瞳”“马小秀”等系列优质文创多场景应用,提升文创产品影响力。(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政府)
(四)完善旅居配套,提升服务品质
10.强化交通配套。完善客运停靠点、停车区、观景台等配套设施,优化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推进“一场三站”至平塘天眼、荔波小七孔等景区公路及核心旅居地的连接公路提级改造,加密旅游直通车班次、开通旅居专线巴士,推广“小车小团”预约模式。(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政府)
11.完善生活配套。推动旅居点位全面覆盖15分钟城市生活圈或30分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发展州、县(市)、乡三级特色专科,满足旅居群众就医需求。优化医养、餐饮、公共空间审批流程。开展“乐购黔南·好味迎春”等餐饮促消费等活动,促进餐饮业发展。打造复合型文化空间,完善旅居项目周边公共体育服务配套。完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基础配套。(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各县〔市〕政府)
12.丰富旅居生活体验。依托文化馆、城市书房、非遗工坊开展文化体验活动,持续举办“好花红”文化行、四季村晚、村歌、村戏、村马、村排、村集等文体活动与丰收节庆活动,促进主客共享,丰富旅居客群体验。整合全州文旅资源,深化与头部企业、知名IP合作,深入打造“小天马”主题游线,丰富旅游业态。(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政府)
(五)强化项目支撑,推动集群发展
13.强化建设重点项目。谋划优质旅居项目,积极对外招商引资。用好“5+3”工作机制,支持重点县(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前景可期的试点旅居地产项目。2026年谋划重点旅居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政府)
14.培育旅居集群。依托符合条件的旅居康养项目为载体,通过完善业态、落地项目,培育特色旅居康养集群。支持龙里、荔波、罗甸等县(市)发展城市社区和乡村旅游村寨为主的嵌入式旅居产品,打造高品质康养旅居地产项目。(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政府)
(六)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15.强化用地用房支持。盘活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商业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依法保障旅居项目建设需求。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简化存量改造项目审批流程。支持闲置住宅、商业用房、老旧建筑、闲置办公用房改造用于旅居产业发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落实联审联办、“一站式”农房改造审批。支持农民以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居,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优化旅居地产项目规划条件,鼓励房开企业配建符合旅居需求的设施。(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政府)
16.强化资金保障。结合旅居产业布局,指导县(市)谋划储备旅居产业项目,支持旅居产业项目申报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旅居金融产品与服务。(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金融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黔南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黔南州分行,各县〔市〕政府)
17.强化人才培育。推进政企校合作,开展旅居运营、服务技能及乡土人才培训,举办旅游职业技能竞赛。引进旅游规划、文创设计等紧缺人才,将民宿管家、贵州绣娘、中式烹调、互联网营销等纳入“百千万”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支持返乡青年、高校毕业生创业,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场所租赁补贴等扶持。(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各县〔市〕政府)
18.完善旅居物业改造与消防配套。针对城乡不同物业类型,分类制定安全评估与消防管理方案,简化合规流程。坚持安全底线,通过分类施策、技术帮扶破解验收难题。建立建筑验收信息共享机制,对依法依规符合条件的小型经营场所优化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提升运营便利度。(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消防救援局,各县〔市〕政府)
19.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旅居场所药店与餐饮食品安全依法监管,严查药品无证经营、售假及食品违法案件,规范经营行为。指导、监督旅馆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旅客入住“四实”登记制度。强化旅居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审批与验收。聚焦景区及周边、旅游购物点、旅客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强化治安管理、消防监督检查与旅游安全服务。(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消防救援局,各县〔市〕政府)
建立由州旅游产业化专项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州直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政府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项目、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旅居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止。在施行过程中,如上级出台其他新文件或规定,从其新文件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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